Rule 4 太陽騎士每日第四行:「照顧太陽小隊成員。」
吾命騎士 2 騎士每日例行任務
羅蘭對於衣服樣式和布料完全不感興趣,若不是做衣服的大嬸看他英俊,硬是拉著他邊量身邊自言自語討論著樣式,恐怕他只會丟下一句「三件武士服,訂金放在這裡」,然後就走得無影無蹤了。
不過,我倒是沒想到連武器店都引不起羅蘭的興趣,他只隨手揀了把鐵劍,我想想也是,羅蘭那把魔劍除了能散發黑暗之氣外,劍本身也是罕見的鋒利無比,他哪還看得上普通武器店能買來的劍。
結果,甜點店花了我們絕大部分的時間,粉紅光是棒棒糖就買了兩大袋,其中一袋半都是草莓棒棒糖,又為了等快要出爐的草莓軟糕,最後連布偶店都沒時間去。
回到小屋前,粉紅還沿路拚命撒嬌道:「布偶店,去布偶店啦!去一下下就好了。」
我沒好氣地說:「下次再去啦!我的變身時間快到了,再下去要被龍的聖衣吸死了。」
「哪會!上次你流那麼多血還不是活得好好的,簡直比不死生物還難死……」
我白了粉紅一眼後,不再理會她,改跟羅蘭說道:「今天時間不夠,下次再帶你去些有趣的地方。」
羅蘭點了點頭:「能夠出去走走就很好了。」
真不知道今天到底是陪羅蘭還是陪粉紅出來的,看來我得好好想想下次要帶羅蘭去哪了,免得讓他覺得無聊。
告別了兩人後,沿路保持著我太陽騎士的微笑,我果然不管到了哪裡都是眾人目光的焦點,就算這裡算是城內比較偏僻的街道,不過大家只是看我的眼神似乎有點怪異,難道我的衣服哪裡亂了嗎?
趕緊低頭一看,就看見黑色緊身衣和銀甲……我居然忘記解除變身!
難怪大家一直看我,這種打扮不管到哪裡都是可疑份子,當初設計這套衣服的人到底在想什麼?刺客穿成這樣還要行刺嗎?這打扮比閃亮亮的太陽騎士都還顯眼啊!
主上,在下是夜行衣,白天是很顯眼的,但晚上有絕佳的隱匿效果。
我一愣,隨後才想起來,這是龍的聖衣在說話,自言自語的安慰自己:「這不是我記性差,不管怎樣,沒有人會習慣自己的衣服會說話吧?龍的聖衣,沒事別開口說話,害我嚇一跳。」
是的,主上,在下不敢了。
怎麼感覺我好像在欺負龍的聖衣……不管了,先找個地方解除變身再說,不然就要大失血了。
我東張西望地尋找變身地點,卻遠遠地看見太陽小隊朝著我的方向走來,我連忙閃進陰暗處,等到他們浩浩蕩蕩地經過,進了一家酒館後,我才從陰暗處走出來,偏著頭看那家酒館。
「一個好的隊長不該探聽屬下的私事……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我什麼時候是個好隊長?」
想清楚自己絕不是好隊長後,我連忙找個沒人的地方,翻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