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十四~十七世紀 殘酷的女巫大審判

第一卷

充斥著殘酷的拷問與極刑的女巫大審判

從十四世紀到十七世紀,這段長達三百年的期間,全歐洲都陷入了女亞大審判的風暴當中。凡是被人指稱是女巫(或稱巫婆)的人,無論是真是假,都相繼遭到逮捕,經過殘酷的拷問逼供之後,再以火刑當眾處死。在這段期間有多少人因此而死?很難有確切的定論,從數十萬人至數百萬人說法不一。雖然沒有確切數字,不過,火刑處死女巫有時會留下文字紀錄,單從既有的數據來看,可以做出以下的概略估算。

以法國來說,在洛林當地,單是從1576至1606年,就處死了二~三千人,在波爾多,單是一五七七年一年就處死了四百人。在德國的特里爾,從一五八七至一五九三年這短短几年,就處死了三百六十八人,在維爾茨堡,從1623至1631年就處死了九百人,在漢堡,從1623至1633年就處死了六百人。

光是看這短短几年留下的數據,可以想見因女巫罪名而死的人數有多麼驚人。以全歐洲來說,可靠記錄顯示,從十五世紀末至十八世紀初這段期間,死於火刑的人至少有三十萬人(也有人估算多達九百萬人)。

這些焚燒女巫的火堆冒起濃濃黑煙,飄升到歐洲的天空中,而且幾百年間毫不間斷、從不休止,光是想到這幅景象,就令人不寒而慄。

造成這種集體屠殺的原因,最先讓人聯想到的理由就是社會不安。當時歐洲正處於極度的低潮,全歐洲有三成的人口被黑死病奪去性命,活著的人則要面對嚴重的通貨膨脹以及激烈的宗教改革運動,在這激蕩的時代中,人民心中的恐慌不安似乎毫無止境,而且無處可躲。

這不知該如何排解的不安,後來找到了一個宣洩的出口,也就是「女巫」。人們謠傳,女巫可以靠著法力影響天候,讓農作物收穫銳減,還靠著魔法讓胎兒流產、讓男性不舉。此外,女巫還喜歡屠殺嬰孩、吃孩童的肉、並且獻祭給撒旦……就這樣,人世間一切的不幸與罪惡,就全推給了女巫。

那時,歐洲正掀起宗教改革運動,為了與新教對抗,羅馬教皇建立了修道會,開始致力於鎮壓異端。女巫大審判的前身,是由十三世紀羅馬教皇額我略九世所創立的「異端審判」制度。異端審判法官擁有教皇的保護傘,許可權高過各地主教與政府,他們的使命就是撲滅所有在基督救國家散布異端邪說的人。

後來,以迷信和殘酷聞名的若望二十二世繼任教皇,他在1318年二月二十七日頒布教令,從此決定了「女巫」的悲慘命運。在他寫給法國高階神職人員的信中,甚至明文提及「無論何時何處,你們都被授予審判女巫的絕對許可權」。

這……(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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