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迷宮大冒險(5/8)
關於我轉生變成史萊姆這檔事 4
店內工作人員跟小姐們都被摩邁爾的低姿態嚇到。
當下我還不知道他們為何事吃驚,想想也對。這名客人平常跩個二五八萬,卻對我這種小孩子卑躬屈膝。
話雖如此,我可是B+冒險者,算小有名氣。大概是這層因素作祟吧,大伙兒擅自朝該方向解讀。
接下來就只能祈禱了,希望他們別去打小報告,說我帶學生進這種店。
就這樣,我從那間店離去。
好啦,目前我們人在包含「精靈神域」的烏格雷西亞共和國暨烏爾格自然公園裡。
自從我當上教師後,時間已經過去兩個月。
整裝完畢外加歷經三個月的旅程,一行人總算抵達目的地。
馬車已經送卡巴爾三人組了,但那不成問題。
新型的改良馬車早已出爐。我把馬車弄來,要蘭加拉車、全速趕往自然公園。
不過,為裡頭的乘客著想,時速最高不超過五十公里就是了。馬力全開跑在未鋪裝的道路上無疑是種自殺行為。
我們晚上回宿舍。
元素魔法「據點移動」超方便。憑我的魔力,就算帶五個小朋友回去也能順利發動魔法。
我就算了,孩子們可不能硬撐,這樣用很奸詐,但我還是亂用魔法。多虧魔法加持,我們運氣好不需要採買糧食等物,日子過很爽。
是說我個人認為這樣用魔法才是最正確的。
烏格雷西亞共和國有別於朱拉大森林周邊國。
這個小國未受西方聖教會洗禮,也沒加入西方評議會。
基本上,該國不在朱拉大森林旁。
與西方諸國少有正面聯繫,生活買賣都找魔導王朝薩里昂。他們就是這樣的國家。
位於大陸中土南端,被世人遺忘。
只不過,締結契約須先獲得精靈認可。締約精靈的力量會左右威力,人類的魔素又不高,未經修練的平民無法使出強大力量。
那就是靜小姐與焰之巨人融合,身體才免於被失控的魔素摧毀。
無法跟精靈締約者,一到二十歲就會被趕出該國。
有贏得他們的信賴。
高階精靈可以控制大量的魔素,讓它們跟那群小朋友融合或許是解決之道。
諸如此類。大家紛紛應和。
走著走著,我發現看似只有一條的光道前方藏有其他通道。
想也知道,這樣肯定比借來的力量強。
在烏格雷西亞這個國家裡,多數人都受精靈喜愛。因此,滿十歲就會舉行契約儀式。
那我們走吧。
我對融合的具體流程沒什麼概念,反正硬把他們湊在一起就對了。
不錯不錯,看起來沒在怕。最近他們愈來愈信任我,比以前更黏我了。之前打倒龍那招挺有成效。
理由很簡單。
一是城鎮居民締結契約用的鎮央祭壇。該處還未見過高階精靈出沒。
雖然沒辦法跟他們取得聯繫,但優樹都這麼說了肯定不假……(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