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迷宮侵蝕(7/12)

關於我轉生變成史萊姆這檔事 21

其實從一開始就沒有什麼人數規定。挑剔比賽規定只是死不認輸而已。

「煩耶,看我這招!」

皮可行使了權能。

神速的黑色閃電──「黑雷天破Black Thunder」襲向九魔羅。

然而,九魔羅不受動搖。她開展八條尾巴當成避雷針,輕鬆化解而沒讓自己受到半點傷。

就連皮可見狀也瞠目結舌。

(這傢伙……跟以前那次戰鬥簡直判若兩人!實力提升這麼多,根本不合理啊!)

皮可暗自咂嘴。

她並沒有看輕對手,但這時還是覺得有必要正確認清現實。

超越者之間的戰鬥需要三項要素:實力、適性與運氣。

最大的前提是實力必須在伯仲之間。

再加上適性的有利與否,最後由運氣決定勝敗。

九魔羅身懷一定水準以上的實力。她已成長為足以打倒皮可的強者。

這樣一來,皮可也只能拿出真本事……

(但問題是,打贏這場又有什麼意義?迪諾感覺也是以生存為大目標……)

皮可怎樣就是提不起幹勁。

倘若這時她拿出真正實力,很可能已經打贏九魔羅了。

只要運用究極技能「嚴格之王吉卜利爾」,行使它令人畏懼的權能「神勝必罰天譴」,想必早已一擊消滅掉白猿。

皮可的「神勝必罰」,會將對方至今打倒敵人時給予的傷害全部重現於本人身上,是一種荒謬至極的現象改變系能力。想對抗這項能力,最起碼必須擁有法則、現象或命運等方面的改變系高階權能。

九魔羅的究極贈與Ultimate Gift「幻獸之王巴哈姆特」,是對自然影響力具備特大支配許可權的權能。由於她身具神性,幻覺之類的招式已經不再管用,不過皮可的「神勝必罰」應該有效。

於是,第二場比賽開始了。

雖然與「瞬間移動」相差無幾,這項權能有個致命性缺點。亦即起點與傳送地點的空間必須相連,因此權能一發動的瞬間就會被他人識破目標位置。

三人一致認同舞衣佔優勢。

可是阿畢特的表情卻顯得從容不迫──是因為阿畢特正在學習。

事實上,皮可的確還有餘力,而且就像剛才所說的也沒用上秘招,因此假如真要爭強好勝的話應該能贏。問題是那樣做究竟能得到什麼好處。

「那把弓也很棘手喔。想不到居然能在空中分裂出箭雨,堵住對手的退路。應該說那個叫阿畢特的能這樣力抗舞衣,已經很值得稱讚了。」

不過那是因為他們覺得能贏,才有多餘心情讚美對手。

(不能輕敵。)

『雙方都要全力應戰喔!』

進化在阿畢特的存在值達到百萬時開始加速。就好像蟲蛹羽化般,阿畢特開始散發強烈的存在感。

皮可一看立刻橫眉豎目。

不能忘記這裡是敵營。

「現在證明手環確實有效,這……(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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