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場訪談(2/5)
離別的鋼琴奏鳴曲 短篇集 encore pieces
熊老闆的下巴差點掉下來。
「誠如你剛才所見,我的口才很好,看樂器的眼光也很精準;而且既年輕又漂亮。應該找不到比我更優秀的店員了吧?」
「你少自誇了!這種事……而且你還只是國中生耶!」
「這也不要緊。剛才不就實際證明過我看起來像高中生了嗎?只要在支薪的方式上稍微動些手腳,就算被發現了也能宣稱這不算是僱傭關係。」
我繼續鼓動三寸不爛之舌進行詭辯,最後終於成功地說服老闆雇我當店員。
隆次實在是個很沒有金錢概念的男人。我在「長島樂器行」工作之後,他三天兩頭就晃過來找店長借錢。沒錯,就是那個頭髮亂七八糟、一點也不像只有二十齣頭的老臉店長,你應該也跟他很熟吧?他跟隆次好像是念大學時認識的朋友。
「你跟響子要分期付款的錢不就好了?幹嘛要跟我借啊?」
店長會生氣也是理所當然。
「唉唷,如果拿了她的錢,之後不就非得給她那把琴了嗎?」
「你把琴賣掉了當然要給人家啊!不想交給別人幹嘛要賣啊?」
「而且以那種支付方法,根本不可能分期付款嘛!」
隆次指了指放在櫃檯一角的透明存錢筒。那就是我的薪水。
僱用國中生是違法的行為,所以我決定在店裡工作但一毛錢也不拿。相對地,我們採用一種相當隨興的支薪方法,在店裡另外放一個存錢筒,當店長和老闆看到我的工作表現覺得滿意時,就在裡面投五百圓。存到十萬圓之後將錢全部交給隆次,這麼一來就能宣稱我和店裡並沒有僱傭關係。至於這種理由符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在這裡就暫且不提。
「其實我也不是真的需要錢啦!只是要找個藉口每天都來泡一下國中美眉嘛!所以當然想留著那把吉他啦!」
「那就不要開口跟我借錢啊!」
「問題是我手頭上也真的沒錢嘛!」
「去死啦你!」
儘管嘴裡叫他去死,店長最後還是把錢借了出去……身為當事人的我也只能無言地當作沒聽到。隆次總是化著大濃妝、一身視覺系的華麗打扮,實在看不出他哪裡缺錢了。
「吉他一直放在我這邊也不太好意思嘛……」
隆次趴在櫃檯邊對我這麼說,我卻完全沒停下手邊的打掃工作。
「無所謂吧?反正他會付錢……」老闆一邊調整著腳踏鈸的鬆緊度,一邊這麼說。「這比我們店裡三十分鐘的營業額賺得多啊!」
「既然有借就一定要還不是嗎?這樣人際關係就得以維持到那個時候不是嗎?他說他就是喜歡這樣啦!」
「對啊……光是等待這樣的世界也不會到來,只能掀起革命了吧?」
「你以為我要在那個房間里做哪種事?誰會在那種滿是煙臭的豬圈裡做……(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