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4/5)

「殺人城」系列 3 愛麗絲·鏡城殺人事件

「趁中毒者尚未倒下,讓我說說規則如何?」

路迪開玩笑似的說道。有人對她的話作出了敏銳的反應,亦不乏假裝沒聽見者。鷲羽就是前者,而山根她們則動都沒動一下。

「是非常非常簡單的一條規則:

只有最後活下來的人,

才能得到『愛麗絲·魔鏡』。」

「我和大家一樣,也不知道『愛麗絲·魔鏡』到底藏在哪裡,或許你們會覺得我是說謊,但我既然大費周折、特意把各位請來此島,望各位務必相信我沒有說謊。實際上,我很期待各位能替我搜查出那面鏡子。相比之下,你們的確身處劣勢,誰讓我是最熟悉這建築的人呢,但你們畢竟是偵探,而我不是,所以,希望各位能努力尋寶。」

「不是『找到』的人,而是『活到最後』的人,才會得到鏡子?這話如何理解?」鷲羽問道。

「其含義望各位自行理解,總之規則是不會變的。」

「就是說,包括互相殘殺、搶奪都行?」海上咧嘴笑道。

「規則就是規則。」

「不出意外的話,大家都會活下來的。如果一周後,回程的船抵達小島,大家都活著,怎麼辦?」觀月首次發言。此前,他一直埋著頭,默默咀嚼麵包。

「按照規則的字面理解,權利歸存活下來的全體人員共有。倘若眼下這裡坐著的各位都活著,那權利就是你們大家的。而後如何處置,由你們自行商定。到了那時,我會自動棄權的。但是,這條規則會根據不同人的理解而發生微妙的意思變化吧?請別忘了『最後』兩字,或許,只有真正理解了『最後』的含義之人,才能拿著『愛麗絲·魔鏡』離開小島,交到委託者的手上。這兩個字常常帶著詩歌般的意蘊呢!」

「哼。」觀月的下巴一揚,彷彿俯視著路迪一般,「我觀月對『愛麗絲·魔鏡』沒有興趣,但身為一名偵探,委託人找上門來,當然就打算拿到東西向人家復命。大概在座的諸位偵探都一樣吧?我們只是受託行事罷了。至於被誰委託、因何委託、委託人是何方神聖,大概你們間也不會提及這種話題吧?如果還是個偵探的話,則『保守秘密』這四個字應該都銘記於心了。不過,再怎麼說也只是委託罷了。或許,是這個自稱路迪的女人想讓偵探們集合了自相殘殺呢?你們該不會蠢到因委託而斷送小命吧?換言之,我觀月想說的就是從這個女的手裡把『愛麗絲·魔鏡』買下。我觀月將之買下,這次的任務就收工了,如何?」(錄入:可恨的有錢淫啊!)

「如果我的委託者肯出錢的話,我贊同你的提議。」古加持笑著附和。

「偵探就是做生意,除此別無價值。」

「其他人意下如何?」

「我會良心不安,……(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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