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典 香織的百合百合日記

第十一卷


這是攻略完【冰雪洞窟】之後,眾人在秘密基地的客廳休息時所發生的事。

「……呼呼。」

「月,怎麼了?」

月不久前剛走出客廳,現在回來了。臉上還掛著不懷好意的竊笑。她很少露出這樣的表情,讓始訝異地瞪圓了眼睛。同樣在客廳里的希雅、緹奧、雫、鈴也一臉驚訝。光輝與龍太郎不在,去宮殿探險了。為了讓光輝轉換心情,龍太郎決定找他出去走走。

「……果然跟我想的一樣。」

月說完,從懷中取出一本筆記本。

「喂,月。你又闖禍了?」

「那是香織小姐模仿月小姐開始寫的日記吧?之前也被偷看過,還擅自寫上了其他文字。」

「而且後來還傳給妾身跟希雅寫,變得像是接力交換日記一樣。」

「你們到底在搞什麼啊!?擅自偷看別人的日記,是差勁無比的行為!」

希雅與緹英尷尬地移開視線。其實這兩人有前科──偷看過月的日記,也就是說,她們是累犯。

「難、難道小香香毫無隱私權可言嗎?」

「但是呢,谷口,多虧偷看了她的日記,才發現她將我寄放在王宮的制服據為己有。從某個角度來說,這算是犯罪的證物吧?」

言下之意是,這種人沒資格享有隱私權。鈴聽了,也只能靜靜地移開視線。她的態度似乎是對香織的行為感到不敢恭維,像是在說「呃,小香香有點變態傾向……」。

順帶一提,其實月、希雅、緹奧三人也私藏了始的個人衣物(包括內衣褲)有的人穿在身上,有的人跟香織一樣拿起來聞。後來這件事因為月等人寫上去的內容而東窗事發,演變成最後衣服全都被始強制沒收的悲傷(?)事件。

「呼呼……自從那次之後,她把日記保管得很嚴謹,一直無法偷看。但是,那傢伙這次終於鬆懈了!」

「月,看你很開心的樣子,我姑且還是要提醒你。你知道什麼叫道德嗎?」

「……嗯?知道啊,那是最不適合始的詞,同時也是始基本上不會遵守的東西。」

「呃嗚!?是,您說的是……」

「南雲同學,你怎麼說出這種自打嘴巴的話?」

雫嘆了一口氣。接著,她開始試圖為好友取回日記。

「月,偷看別人的日記是不對的。還給香織吧。」

「……香織的東西就是我的東西,我的東西還是我的東西!也就是說,這是我的日記!」

「你是胖虎嗎!?」

但是,會被月如此對待的只有香織一個人,令人不知該怎麼說她。

「……我一定要看香織的日記。為此,我不惜與全世界為敵。任何人都不能阻撓我!!」

月大小姐深深地坐在沙發上,眼光犀利地環視眾人,眼神透露出堅決如鐵的意志。「明明是最差勁的精神騷擾行為,她的決心為何這麼堅定!?」鈴感到不寒而慄……(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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