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3/4)
黑祠之島 1
「要是想繼承神領家業的某個人殺了英明的話,如果不連麻理也一起處理掉,就沒辦法達成目的了。這部分我可以理解,所以殺死英明的兇手需要一個嫁禍其罪行的人,這點我也明白。可是既然如此,直接把罪行嫁禍給麻理不就得了?根本沒有必要殺志保啊!」
「但是志保是陪同麻理前來的,我們可不可以這麼說——因為志保知道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對兇手而言,她的存在是個麻煩?」
「或許吧!或者兇手不宜為人知道的事被志保知道了。可是在這種情況下,難道不能殺了志保,然後將罪行通通推給麻理嗎?對兇手而言,其實只要有嫁禍的對象就好,不一定要是某個人,但是將麻理的屍體隱藏起來,然後將志保的屍體倒吊的作法,感覺上有些不合情理。因為如果麻理的屍體沒被發現的話,那豈不壞了好事?如果麻理的生死沒有明朗化,被認為是行蹤不明,那麼繼承的問題就會懸宕一陣子了。」
「或許如此。」
「應該是反過來才對吧?兇手應該要將志保的屍體藏起來,將麻理倒吊才對。這麼一來,麻理就成了殺死英明和志保的兇手了。殺害英明是為了想讓自己成為繼承人,而殺害志保則是因為親密的妻曰梅竹馬知道了不該知道的事——這樣做不是比較漂亮嗎?」
「的確如此。」式部嘟噥著。
「這麼說來,兇手那邊果然是有某種原因讓他不能這麼做了?」
式部苦著一張臉說道,泰田說「或許吧」,很乾脆地就放棄再深入追究了。
「總之,如果兇手的動機是在繼承問題,嫌疑犯的範圍確實就可以大幅縮小了。」
「嗯,兇手就是神領杜榮、博史、安良三人其中的某一個,或者是他們的某個近親。當中最具有繼承權利的杜榮之子——明生和奈奈不會是兇手。因為他們分別只有三歲和二歲。至於博史的女兒小泉,目前是高中三年級學生,就能力而言不可能犯下如此罪行,而且她還沒有駕駛執照。從福岡事件和英明被帶到其他地方的可能性來考慮的話,小泉是兇手的可能性應該很低吧。兇手會開車,而且可以自由使用的車子——事情應該是這樣。」
泰田看著半空中。
「分家的博史先生和光紀都會開車吧?因為我經常看他們開著公司的車。我想他們並沒有自家用的車子,但是公司在本土港口附近也有分公司,所以他們應該可以自由使用公司的車輛。我沒看過宮司先生在島上開車,不過我知道他在本土那邊的停車場有停車位,因為我的車也都停在那裡,我在停車場見過他幾次。」
式部將泰田的證詞記在筆記本上。
「安良先生呢?」
「我想他大概不會開車吧!沒錯……(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