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章「不是只要會用火球和閃電就行但最好要會用的故事」
哥布林殺手 13
一陣巨響與熱風過後,僅存地上那些正在冒煙的黑色痕迹。
老舊遺迹的地面上新增的臟污,不曉得有五個還是六個。
魔女發出優美的腳步聲踩在那個痕迹上,美麗的容顏露出柔和的微笑。
她拿著一把看似金屬制的短木杖,上面的金屬雕刻閃爍著魔力的光芒。
「有,一把……果然……很,方便……呢?」
「不過只用這招的話,挺無趣的。」
她慢慢收起火球杖(Fireball Wand),長槍手在旁邊咕噥道。
踏進潛伏著不明怪物的墓室時,若能搶得先機,要做的事只有一件。
先來一發「火球(Fireball)」。這對於高階冒險者而言是一種樂趣。
他們沒有無限的體力。如何在掠奪與殺戮(Hack and Slash)的過程中節省資源,也是重要課題之一。
只要隨便扔出一顆火球後蜂擁而入,蹂躪敵人即可。
然而法術的次數也有限制──是因為有這類型的魔法道具才辦得到。
──剛開始學法術的時候,我學到的是總之先攻擊再說。
長槍手護著魔女走進墓室,謹慎地戒備周遭,忽然想到這件事。
例如朝四面八方射出的「雷鳴(Thunder Wave)」、釋放衝擊波的「破碎(Shutter)」……
跟祈雨師(Rain Maker)和專門操縱風的魔法師不同,說到魔法師就是這些法術。
至今以來的經驗告訴他,魔法師其實不是只會用火球和閃電──
──可以理解對此心生嚮往的心情。
長槍手邊想邊打信號告知在門口等候的魔女沒有異狀,對她招手。
她彷彿對他寄予全面的信賴,果斷地邁出步伐。
身為一流冒險者,只要委託人拿出相應的報酬,答覆就只有一句「我試試看」。
「而且……」
「不錯啊。」
畢竟沒人有辦法證明那真的是死者的靈魂。
長槍手踩在焦黑的地板上,邊回話邊看清通往下一間墓室的通道。
因為很方便。因為很好用。大家都想用,但那個法術可不像他們所想的那樣。
再怎麼不想相信,若委託人希望他們調查那裡的東西,就該去調查。
「如果有『分身(Other Self)』的法術,探索時應該滿好用的。」
不管是哪一個,嚮往成為英雄,扛起長槍的自己,沒資格多做評論。
只會念咒的話,等於是被法術所控制。
「找得到嗎?」
魔法裝備未必只有魔劍魔槍。
「這個,嘛。」魔女發出喀喀喀的腳步聲,展露微笑。「沒關係……吧。」
她還挺愛聊天的──聽說世上的魔法師大多如此。
長槍手踹倒下一間墓室的門,無畏地笑著說道。
「看起來沒問題。」
會扯一堆自作聰明的理由嫌麻煩的人,根本不配當冒險者。
長槍手滑進黑暗中,迅速撿起光球,一面心想。
他可以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