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救出公主」(3/7)
哥布林殺手 15
該依賴的反而是看起來很傷腦筋,表情五味雜陳的神官少女。
換成數年前,她應該會手腳大亂,如今真是成長得相當可靠。
────大概只有本人沒意識到吧。
想到自己隊上的孩子們,也許稍微嚴格一點會比較好。
總之,重戰士用視線拜託她繼續問下去,她點頭回應:「好的。」
「只是離家去當冒險者的話,其實也……不是多嚴重的事。」
當然,若要帶回跑出去的公主就另當別論。
可是假如自己是為此派出人手的那一方,不會只交給這位少女。
────僱用冒險者嗎?
想到之前的王妹事件,身為受到委託的那一方,她有點不好意思。
而女神官沒有思慮不周到在這種場合表現出那樣的心情。
在她的催促下,馬人少女板著臉,語氣凝重地說:
「她從此就沒了消息。」
「這……」
是不是失敗了?
女神官絕對不會把這種話說出口。
正因為冒著危險才叫冒險者。沒有冒險不伴隨死亡的風險。
若是絕對安全,能輕鬆致富的工作,誰還會去委託冒險者。
屠龍、打掃下水道、剿滅小鬼,都一樣有危險。
雖然風險有分大小────小鬼就是威脅性最低的怪物。
「水之都嗎?」
────看來會是場大冒險。
「剛來我們這邊的小孩子都是那樣,緊張兮兮的。而且……」
「……這事與哥布林無關。」
「哎呀,那還真不得了!」
「是嗎?」
坐在旁邊的女神官知道他在想事情。
「話說回來,在馬人的文化中,長女可以離開家裡嗎?」
「小笨蛋。」
「可是!姊姊,我已經是出色的
────冒險者竟然擄人。
櫃檯小姐翻著資料告訴他,哥布林殺手簡短回答,點頭。
「但我畢竟欠你一個人情。」
────大概。
女神官如此心想,不得不希望至少只是單純的離家出走。
證明類似無業游民的冒險者並非無業游民,正是冒險者公會的存在意義。
「我反而要說,把這當成我欠你一個人情吧。」
「我不覺得她會去大城市,比較有可能的就是……」
當時的膽怯、不安,她再清楚不過。
櫃檯小姐點了下頭。
「是的。」
「規定是要由最小的孩子繼承家業。」
「各地的風俗民情不盡相同吶。」
已經有人失蹤,無論如何,受害者平安無事才是最好的結果。
她不認為在草原漂泊的馬人部落的女孩,會想去開拓地生活。
「我想不到其他有本事的
剛才沉悶的空氣煙消雲散,會客室瞬間熱鬧起來。
假如她有踏進這座城鎮,不可能沒人注意到。意即────
「因為以血統來說,混種的孩子比較強嘛。雖然不是全都由這個決定,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