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救出公主」(3/7)

哥布林殺手 15

該依賴的反而是看起來很傷腦筋,表情五味雜陳的神官少女。

換成數年前,她應該會手腳大亂,如今真是成長得相當可靠。

────大概只有本人沒意識到吧。

想到自己隊上的孩子們,也許稍微嚴格一點會比較好。

總之,重戰士用視線拜託她繼續問下去,她點頭回應:「好的。」

「只是離家去當冒險者的話,其實也……不是多嚴重的事。」

當然,若要帶回跑出去的公主就另當別論。

可是假如自己是為此派出人手的那一方,不會只交給這位少女。

────僱用冒險者嗎?

想到之前的王妹事件,身為受到委託的那一方,她有點不好意思。

而女神官沒有思慮不周到在這種場合表現出那樣的心情。

在她的催促下,馬人少女板著臉,語氣凝重地說:

「她從此就沒了消息。」

「這……」

是不是失敗了?

女神官絕對不會把這種話說出口。

正因為冒著危險才叫冒險者。沒有冒險不伴隨死亡的風險。

若是絕對安全,能輕鬆致富的工作,誰還會去委託冒險者。

屠龍、打掃下水道、剿滅小鬼,都一樣有危險。

雖然風險有分大小────小鬼就是威脅性最低的怪物。

「水之都嗎?」

────看來會是場大冒險。

「剛來我們這邊的小孩子都是那樣,緊張兮兮的。而且……」

「……這事與哥布林無關。」

「哎呀,那還真不得了!」

「是嗎?」

坐在旁邊的女神官知道他在想事情。

「話說回來,在馬人的文化中,長女可以離開家裡嗎?」

「小笨蛋。」

「可是!姊姊,我已經是出色的戰士(Baghatur)。」

────冒險者竟然擄人。

櫃檯小姐翻著資料告訴他,哥布林殺手簡短回答,點頭。

「但我畢竟欠你一個人情。」

────大概。

女神官如此心想,不得不希望至少只是單純的離家出走。

證明類似無業游民的冒險者並非無業游民,正是冒險者公會的存在意義。

「我反而要說,把這當成我欠你一個人情吧。」

「我不覺得她會去大城市,比較有可能的就是……」

當時的膽怯、不安,她再清楚不過。

櫃檯小姐點了下頭。

「是的。」

「規定是要由最小的孩子繼承家業。」

「各地的風俗民情不盡相同吶。」

已經有人失蹤,無論如何,受害者平安無事才是最好的結果。

她不認為在草原漂泊的馬人部落的女孩,會想去開拓地生活。

「我想不到其他有本事的斥候(Scout)。」

剛才沉悶的空氣煙消雲散,會客室瞬間熱鬧起來。

假如她有踏進這座城鎮,不可能沒人注意到。意即────

「因為以血統來說,混種的孩子比較強嘛。雖然不是全都由這個決定,至少我們(部落)是……(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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