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 the E.(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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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就是精神上真正出問題的那些病患。

再將例子說得深入些,他們就像木崎先生一樣,放棄了人類的身份並且獲得了「超能力」的患者。

最近數年之間,超乎尋常的犯罪模式增加不少,這些異常的犯罪事件大概都會被當成惡魔附身流傳開來。然而其中真正是因為惡魔附身所引起的案件大約只有百件左右的數字,甚至不到所有異常性犯罪的一成。

「所以說,被混淆的一百個假像之中混雜了十個真正異常的事實。這麼一來所有的事件既都成了假像,卻也全部都可以說是事實了。」

說起來很妙,對於大眾來說,儘管經歷了木崎先生的事件,但若是將其他九件也歸類為「異常性犯罪」,那麼木崎先生事件也有「犯罪手法超乎尋常」這個共通點而被囊括其中。換言之,儘管社會廣泛地接受了「惡魔附身」這樣的事實,但是他們卻並不知道「惡魔附身」的本質究竟是什麼。

這類異常性犯罪被稱為「惡魔附身」有它的原因,這個原因並非這些犯罪者表現出了難以理解的行為舉止,而是單純地展現出了人類無法辦到的能力。基本上這些「異常性犯罪」的例子都只是妄想中的產物,與精神障礙被歸屬在同一個層級。然而,其中有一些個別事件超越了妄想的範疇,變成「極為特殊」的案例。像是頸骨可以無限制地自由旋轉卻不會因此而喪命的病患,終至捲入了無辜的外人而釀成犯罪事件,這便會被歸類為上述這種「極為特殊」的個別事件。確實這種情況,看到的人們都會不約而同地一致認為,這些犯罪者如果沒有藉助惡魔或其他同類型的超自然力量便無法辦到。

——真是的,真實愚蠢極了。在這個文明過度興盛的時代之中哪裡有什麼惡魔?我才不相信呢!我確實遇過一些人,這些人除了將他們歸類為惡魔附身以外無法別作他想,但我還是不相信有所謂的惡魔。惡魔那種東西呀,就算真有其事,身為一個活生生的人類也不應該接受它的存在。我還沒有想過要去接受,大概一輩子也不會認同吧!就算你複製了一百個木崎先生擺到我的面前,我也會頑固地大笑出聲給你看。

……然而儘管如此,實際上我卻有無法將惡魔視為荒誕無稽的言論而不當一回事的原因。因為儘管我想要否定它的真實性,這個事實卻血淋淋地出現在我的眼前——

我視線前方的這個小鬼,既沒有被什麼惡魔附身,也不是「類激化物質異常症候群」的患者,他是真正的惡魔。



我開口對海江問到。

「我說啊,你知不知道真貨跟假貨的區別在哪裡?」

「咦?什麼真貨、假貨?」

「就是惡魔附身這回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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