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個月零十天(2/2)

贖罪 1

每天一起玩慣了的朋友互相疏遠了,原本對我很好的姊姊也開始敵視我,父母並不愛我的事實再次得以確認,再也找不出借口去派出所,的確太寂寞了……這時,學校的圖畫課上需要用4B鉛筆,必須去買,而我的錢包里只有三十元。

我告訴媽媽:「圖畫課要用鉛筆……」媽媽說:「上次不是剛給了你零用錢嗎?就用那個買。」我無法說出真相,手裡捏著三十元去文具店一看,4B鉛筆需要五十元。

那是一家在小學附近的小文具店,只有一位老奶奶守著。我拿出一根放在塑料桶里的鉛筆攥在手裡,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最終我把鉛筆塞進運動服的袖子,我無法相信自己的所作所為,身子轉向門口躲開老奶奶,就在這一剎那,我差點尖叫起來,我看到姊姊站在透明玻璃門前朝這邊看。

姊姊走進店裡說:「你是來買4B鉛筆的,對吧?我有,你用我的就可以了。已經買了?」

我沒說話,只是搖搖頭。

「太好了。我正好來買自動鉛筆,給你買一支吧,小學裡肯定沒有孩子用這個,可以炫耀一番喲。對了,我們買不同顏色的一對吧,粉色和淡藍色,你喜歡哪個?」

姊姊說著拿起兩支價值三百元,樣子很可愛的自動鉛筆。笑著遞給我。這是案發之後姊姊第一次和我面對面說話。看著姊姊的笑臉,我有些不知所措,沒有說話,只是盯著那支筆。為什麼今天對我這麼好?是不是有什麼好事?就在我戰戰兢兢把手伸向那支淡藍色筆的時候,胳膊突然被一個硬硬的東西頂了一下。是我放在袖子里的那支筆。

也許姊姊已經看到我偷東西,並且準備回去向媽媽告狀。如果我偷東西的事情敗露,姊姊會比以前更受寵,而我更會被疏遠,姊姊一定會暗暗高興。我是不是應該把鉛筆拿出來,然後告訴她我不要自動鉛筆,給我買這支。可是,看到我從袖子里拿出筆,姊姊會怎麼想呢?

我腦子裡胡思亂想,然而姊姊好像並沒有在意這些,只顧埋頭高興地挑橡皮,看彩筆。也許姊姊已經看穿我的偷盜行為,我實在無法忍受這種罪惡感,不,應該說是絕望,跑出那家文具店。不能回家,也米有可以傾訴的朋友,等我意識過來,發現自己正朝派出所的方向走去。也許你會不了解,怎麼偷東西之後會去派出所?因為那裡的確是唯一可以接納我的地方。

到了派出所門口,我正在猶豫要不要進去,安藤看見了我,跟我打招呼。

「喂,由佳。今天真冷,來,進裡面暖和暖和。」

沒有問我來幹什麼、怎麼了、有什麼事,而是說真冷。我從袖子里掏出偷來的鉛筆,說:「我偷東西了。對不起。」說著就哇哇……(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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