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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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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靠小說維生至今差不多已有十年光景了,但直到現在我仍不覺得自己曾寫過所謂的小說。

聽我這麼說,或許有些人會認為「哎呀呀,老師又在鬧彆扭了呢」,是這樣沒錯,我就是在說些彆扭話。想辦法編造藉口、說些彆扭話正是我的工作內容,仔細想想這十年來我持續不間斷所做的,就是盡其所能地說些彆扭的藉口,貫徹一名天邪鬼(注1)的本分。

我一直都是以驕傲的態度讓自己成為一個怪人的。

若非如此,實在難以存活。也許馬上就會死去。

若有人說:「老師啊,當你喜歡當個怪人時,就表示你已經夠怪了喔?」確實是這樣沒錯,我完全無法反駁。畢竟我就是一個喜歡被人以摻雜了好奇與輕蔑的目光注視的傢伙。

我的喜好很偏頗沒錯,我就是喜歡幹些吃力不討好的事。

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呢?對於有那麼多得以實現特立獨行的機會,我自己也覺得很不可思議;相對於此,我只能回答,因為我原本就是這樣的人啊。

所以啊……不對,老實說,如此扭曲的我在這漫長的十年來竟能持續當個小說家,我都不由得對自己感到佩服。身為一名小說家,能夠持續一份得以被社會大眾接受的職業,我怎能不對自己感到佩服呢?因為我是如此彆扭乖戾的人,甚少會誇讚自己的所做所為,但這十年我確實是認真活過來了,就這一點而言,我想給自己一些正面的評價應該不為過吧?

我總是否定自己,已經到了何時會走偏人生這條路也不奇怪的程度,能夠好好工作、購物、對周圍人們的人生產生影響,多多少少還是能幫上別人一點忙,讀了那麼多書的自己應該也算是個社會人士了吧。

但在此同時,我也湧起一股罪惡感。

那便是我明明是以小說家的身分賺錢糊口,卻從來不確定自己寫過小說。不,說從來沒有寫過確實是有些誇大其詞了。

這是我寫的小說,我又寫了一篇名作啊──要說在我的腦子裡從來沒有冒出過這種想法,那肯定是在說謊了;在我的人生中,能確實感受到「我還活著」,便是寫完小說的那一瞬間;思及此,我所書寫的那些文字應該就是世間俗稱的小說吧。

要是否定了這一點,對那些和我一起工作的出版社、喜愛我筆下作品的讀者們實在太失禮了。基本上,自己做的是什麼工作、自己都在做些什麼、自己又是個怎麼樣的人,能夠決定這些事的並不是自己,而是周遭的人們。不管是好是壞。

假設不管我再怎麼頑強地否定,只要周遭的人肯定我所寫的是小說,如果他們肯認同的話,那我筆下的文字就是小說吧;相反地,儘管我如何放低姿態誠心誠意地遞交出自己寫的作品,若是沒有半個……(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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