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參拜,初會面,『初見面』(2/6)

第七卷

重複笑點這種手法,是因為用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同一集里,才顯得有趣;如果跨年還在做同樣的事情,那就已經算不上笑點了。

只是單純的喜歡玩Cosplay。

「不、不對,不是啦!這也是爸爸硬逼我穿的!」

「哦,又要拖爸爸下水了嗎?該不會是存在於二次元平面上的爸爸吧?只存在於薄本子里的爸爸?」

「最好是啦!跟你說就在附近了啦!」

「好啦好啦。就算退一百步,真的有愛美爸爸這種未知生命體存在好了。不過最後依然是愛美自己決定要穿上的呀。好乖好乖,喜歡Cosplay的屬性好可愛喔。」

「不、不要一直摸我啦!」

愛美手舞足蹈抗議。

她雖然又蹦又跳,但是卻沒開溜。反而像小動物撒嬌磨蹭一樣,腦袋上下左右晃來晃去。我也跟著不斷撫摸她的頭髮。

將巫女服女孩收在掌底,該怎麼說呢,覺得自己好像偉大的神喔。跪下吧,人民,世界就在我手中。

「少得意忘形了啦!狗仔鳳梨大南瓜!」

「好乖好乖,南瓜南瓜。」

「你這、你這……小心我開槍喔!」

「哈哈哈,你要開什麼槍呀——痛冷銳(咕哇滋)!?這水槍是哪來的啊!」

被巫女狠狠擊中,神死矣。

只見愛美手持足足有兩倍手臂粗的巨大水槍,呢嘻嘻笑著。

「這是什麼啊!?」

「聽了嚇死你!」

她擺出彷佛會在「巫女服與機關槍」這類電影中登場的架式,

「對付變態用的幫浦式大型改造寶特瓶波魯勒蘿拉UNO版,名叫笨瓜水箭炮!這是我為了打倒你而日夜研究的結晶!今天我絕對饒不了你!」

「真不愧是小學生……魔改得太過火了,根本就犯法了吧……」

「擊退變態比什麼法律更重要啦!」

有道理。

當然,遵守法律是近代社會中必須尊重的概念,但如果太遵守法律,可能會迷失重要的事物。法律終究是人類制定的倫理,比不上老天制定的真理。所以有時候必須跨越界線,才能得到某些事物。

各位應該知道我想說什麼吧。

簡單來說——違法蘿莉比合法蘿莉(注5)還要強啦!

蘿莉塔萬歲,來擊掌吧!

「呢呀——!你、你在亂摸哪裡!?」

「因為是擊掌呀。」

注5合法蘿莉,原捏他出自聲優金田朋子,指外表看起來還沒成年,實際年齡已經成年的女性。至於違法蘿莉……各位懂的。

「別再說了,你這六角恐龍大南瓜!」

附帶一提,變態比違法蘿莉還要強喔。區區水槍怎麼能阻止我呢。

在飛濺的冷水炮擊中,我們兩人感情和睦地嬉戲著。一段時間沒見,熱情的肢體接觸簡直像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啊。違法蘿莉真是太棒了。

「住手,給我住手!別拿人家的東西!不、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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