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5/12)
陰摩羅鬼之瑕 上卷
無論如何都要阻止吧。
「就算賭上國家警察長野縣本部的面子……是嗎?」
「不必賭上那種東西,本來就應該預防殺人這種事。」
木場一臉嚴肅地說。
他的話一點都沒錯。
我望向庭院。
夕陽照射下,繡球花顯得比之前更萎靡不振。眼睛已經習慣室內的光線,即使是窮酸的庭院,也顯得格外刺眼。
不過房間角落的佛壇,無論何時都是陰暗的。
「你說的沒錯。」我說,「不管什麼樣的情況,都不能夠允許殺人。」
木場揚起眉毛,然後提起掛在脖子上的手巾,擦拭四方形的臉。
「是……啊。」
「如果阻止得了,不管採取什麼樣的手段,最好都要阻止。只能等到犯罪發生後才行動,那根本沒用。因為警方行動,犯罪沒能發生,這是最好的。預防犯罪也是警察的工作啊。」
「你說的沒錯。」木場說道,「可是……這很難實現呢。」
「是啊。」我答道。
理想……終究只是理想。理想總是有的,可是理想與現實卻老是無法步調一致,困難重重。
「第三次……嗯,是十五年前嗎?那個時候就是如此。我記得那一次由良家事前也通知了警方。」
「通知說他要結婚嗎?通知長野本部?」
「通知轄區警署,消息也傳到本部那裡去了。」
「本部的方針一樣是沒有案件發生,就不採取行動嗎?」
「不……轄區事前採取了行動,不過不是貼身護衛。他們取締可疑人物,並且派人在館裡監視。」
——脫離世俗的事件。
雖然也不是印證「有二就有三」這句俗語,但是到了第三次,無稽之談也會流傳開來。附近的村子裡,也有人開始調嘴弄舌地胡說八道些什麼詛咒、作祟的,唯有街談巷議確實地宣告著慘劇將會重演。
在村裡,在警察里,最沒有信仰的就是我。我——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壓根兒不信詛咒那一套。不,這種流言愈是興盛,當時的我就愈否定事件會再次發生。我認為就算過去發生了兩次——不,正因為都已經發生過兩次,應該不會再有任何事發生了。
「面子或名聲就行嗎?」
「本部覺得活該嗎?」
「官府幹的事,從古至今都是一樣哪。」我自暴自棄地說,「理想是推動不了組織的。」
我不會說這是馬虎隨便,檢方和辯方都有他們相信的情節。可是牢不可破的真理畢竟不存在,無從存在。在合議制中東搖西擺的真理,不可能是真理。就連法官,說穿了也只是在選擇說詞比較像一回事的一邊罷了。
結果不管案件有多麼單純,都無法完全切割清楚,一定會出現一些剩餘,剩餘就由刑警帶回家去。
「伯爵家受到排斥嗎?」木場問。
「第二次的情形怎麼樣?」木場……(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