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呢絨大衣的男子

明治開化安吾捕物帖 上卷

楠巡警那天不必值勤,本來想去淺草奧山看表演,順道逛逛,不知為何卻提不起勁兒。從言問搭渡船前往向島,沿著堤防悠閑散步時,瞥見樁上卡著一包東西,楠巡警投想這麼多信步走去,卻又有些在意,走了約半町※路後,又折返拾起那東西。(※舊時距離單位,半町約五十公尺。)

那東西用油紙包著,捆上牢實的白線,像是放風箏用的線,而且應該是用來放大型風箏。打開包裹一看,赫然發現裡面是一條人腿與腳踝。一條左大腿,和一截右腳腳掌。楠巡警嚇了一跳,趕忙拿到自己隸屬單位報案,這天是二月三日。

警方並不是很重視,因為這附近常發生幫派砍殺事件,那些幫派分子常被砍斷手臂、腳踝,倒也稀鬆平常,大概是那些傢伙懶得處理,隨手一包丟進河裡吧!以地緣關係來看,會這麼認為也是理所當然。

楠巡警也頗有同感,因此並未堅持什麼。但隔了兩天後,二五日的傍晚,他搭乘竹屋之船前往向島辦事,辦完事正準備搭船返回時,不知為何又信步走到堤防上,又發現岸邊草叢有個用油紙包裹的東西,他驚訝地趕忙拾起,果然又是同樣東西,這回裡頭裝的是左臂和右手掌。

「這事可真妙·難不成死者有什麼冤屈想對我說嗎?本來差一步就要登船,不知為何又走來這裡,總覺得冥冥中有股力量。兩天前原本想去奧山,也是莫名其妙改變心意搭船來此散步。現在回想,那天和今天一樣,像是被條看不見的線給牽引似的。」

楠巡警心中頓時湧起一股詭異又紛亂的心緒,將東西帶回署里。

新包裹裝的是左上臂及右手掌。最初那一包裝的是大腿與腳踝一下部位,無疑是起分屍案。

遇到這種屍體被肢解得知此零碎的分屍案,說明起來可是很麻煩的,因為單是以手、手臂或腳等名詞來說明並不明確。解剖學上分得相當精細,各部位有其一定名稱,不像平常用語那般籠統。

從肩膀到手肘的部位,以前稱為胳膊,現在則俗稱為「上臂」,總之有其一定名稱。但是從手肘到手掌的部位就沒有明確名稱。因為上半部稱為上臂,所以下半部就叫下臂,不過沒這稱呼就是了。相較於上半部稱為上臂,下半部通常只稱「手臂」,古書上記載:「渡邊綱砍斷鬼之手臂」,其中的手臂指的是手肘以下部位,並非整條手臂,從前的確是這麼說的。

不過現在一般說法,「手臂」通常是指從肩膀到手掌的部位,所以手臂和手是同樣意思※。現今慣用語中,沒有表示手肘到手掌部位的名稱,所以找不到適當語忙來形容肢解得非常零碎的分屍案※,像是今年發生於東京板橋區的分屍案,因……(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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