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2 那封郵件傳來後

15X24 link one 她說,至少等到明天

德永准09:00-09:37

等我發覺時,犯人已經不見了。

然後錢包和手機也不見了。

但是,那時我根本沒有多餘心思去注意東西被偷的事。

新宿那群義警團(我雖然這麼以為,但不知為什麼,他們三個人都理平頭,背後還貼了一堆筆劃很多的漢字,看起來更像是暴走族),蜂擁而上壓制住我。

「就說不是了,我不是色狼!」

「住嘴!轉過去!雙手靠牆,」

「可是我什麼都……」

「廢話少說!」

光讓義警團的人搞清楚我不是色狼,就整整花了十五分鐘。

終於誤會化解,然後我發現錢包不見了,走到十字路口附近找了一圈,再慎重地連人行道的角落都找遍後——明白自己是被扒了,又花了一分鐘。

是剛才從後面撞上來一起跌倒,那個化大濃妝的女生。就是她!

可是,她早就不見人影了。

血氣直衝腦門,這可不只是小說等才有的表現方法,是真的。脖子附近紅咚咚,頭部感覺好像脹大了,接著周圍不停地開始忙碌轉動。聽起來像假的,但是的確是這種感覺。

——怎麼辦?

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這個了。到這種時候錢包已經無所謂了,裡面也沒多少錢。但是手機里的電話號碼和通訊簿,還有尚未刪除的最新郵件。然後……咦?

反正我今天就要死了,幹嘛還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會不會流出呢。

我忍住笑。是啊,我就要死了,將被解放了。從所有的事里。也就是說,也將從這麼細微的現實問題里解放。

確實這很不賴。錢包和手機都被偷走了,我卻一點也不用在意!很不錯,太棒了!

這就是真正的自由嗎?

當初決定的步驟是這樣的

這兩者一直都是同一種語彙。

如果不從現在起的二十三分鐘內,由我把情況告訴她的話。

……但是,我似乎心情有所動搖。發覺真正的問題所在,是直到我被帶到附近的麥當勞過了一陣子之後。

「哎呀,這,」團長說。「要不要再來一包,如果你不介意的話。」

簡直像被看穿了一樣。

然後。

郵件……不傳郵件不行呀!

也曾經被人笑說,真是吃力不討好啊。因為小鎮出身所以人情味特別濃厚嗎?有好幾次被班上的女生挖苦地說過。

希望當什麼呢?

我在今天將幫助「17」。而「17」也會幫助我。

痛苦並不會結束。這就是痛苦。

「你趕時間嗎?」

聽人家說話時要好好地聽,媽媽很愛這麼說,而爸爸多半贊成媽媽的意見。

「是。」

啊,糟了!

所以派出所和便利商店的歐巴桑等人,都代替他到處詢問,找遍了有可能不小心放置的場所。找著找著末班車也跑了,如果搭計程車的話。上班族先生手上的錢又不夠,從我手上飛走的現金則是漱石老師(註:日……(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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