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和偵探伯爵 1

大人們告訴我暑假裡要寫日記。他們沒有用「你寫寫日記吧」或者「你試著寫寫看」之類的說法,而是用命令的語氣告訴我「必須要寫日記」。老師這麼說,家長也這麼說。所謂家長當然就是我的爸爸和媽媽。我不喜歡被別人命令,所以從內心感到寫日記實在是件很無趣的事情。可是,假如一味地逆反,不寫日記的話,也許他們會讓我干更厭煩的事情。無可奈何,我只好勉勉強強地聽從他們的命令。

我很喜歡讀書,但是,所有學科中最不喜歡的卻恰恰正是語文。教科書里的字我都認識,可是不怎麼會寫,我不喜歡寫字。用我的話說,漢字為人類書寫的符號,絕對太過複雜了。一到考試我就頭疼(可實際上一點也不疼,那隻不過是大家都喜歡用的一個慣用語罷了)。

不過,我從爸爸那兒得到了一台舊的電子打字機。有了這台打字機,它就可以替我自動轉換出漢字,真是太方便了。我現在正是用這台電子打字機在寫作的。

我一直猶豫不決,這件事情到底該不該告訴學校的老師,不知怎麼辦才好。暑假結束前,我一定得作出決定才行。也許,有的老師想法保守,會認為一個小孩子竟然使用電子打字機,未免有些狂妄自大。真不知道老師們會怎麼看我。不過,如果實在擔心他們會反對,那就照著打字機打出的文章再重新謄寫一遍好了。雖然這既花時間又沒意思,但是總比自己一開始就手寫要輕鬆得多。就把那當成是一種勞動,暫時忍耐一下好了。

我真不知道日記到底該寫些什麼,冗長地記錄每一天發生的事情嗎?這樣不是多得寫都寫不完,沒有任何意義嗎!而且,如果真的每做一件事都要寫進日記里,那樣不就變成一整天都在寫日記了嗎。光顧著寫日記,一天下來也沒時間干別的了。可是,那樣的話,我的日記內容只要寫一行「今天我寫日記了」,就可以結束了。再說,哪來那麼多事可以讓我一天到晚地寫進日記里啊。真是太難了。不過,我還是不要去想那麼多比較好。

另外,日記這種東西,有誰願意看呢?至少我一點也不想看。把各種方塊字堆積成文章,大概是想向他人傳達某種意圖或思想吧。但是對於讀者來說,如果文章沒有意思就沒有任何意義。所以我決定,既然要寫,就一定要寫些有意思的故事。

我並不討厭尋找並發現有意思的事。我喜歡有趣的事情,正因為喜歡所以才覺得有趣。不過,我覺得有意思,其它人也會覺得有意思嗎?於是,我抱著這種疑問開始四處尋找有趣的事情。漸漸地,我感到這件事越來越有意思。

我總是這樣強詞奪理,經常被媽媽笑我……(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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