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我和偵探伯爵 1
過了不久警方就打來電話,接著派人到我家來了。媽媽這時候已經慢慢地鎮靜下來。我洗澡的時候,他好像往爸爸的公司打過電話,跟爸爸說了這件事情。
我一一回答警察的詢問,敘述著事情發生的前後經過時,媽媽也在一旁聽著。她眼含著淚水,終於相信了確實是伯爵救了我。
「那位先生是什麼人?」媽媽問警察說。「那位先生」,這個稱呼可與先前大不相同了。
「他是偵探社的社長。」警方的人回答道。
「你看嘛。我說過他是偵探了。」我對媽媽說。
「真要好好謝謝他。」媽媽點點頭說。
「你剛才就應該說。」
「他現在在哪兒?」
「這個,我沒也不知道。」警察們搖了搖頭。
「小賀,啊,山賀,找到了嗎?」我問。
「還沒有接到發現他的通知。」
警方的人離開時,站在玄關處對媽媽說:「請您千萬注意,絕對不要讓您的孩子外出。」
門關上後,媽媽看著我說:「你怎麼還站在這裡!」
無可奈何,我回到自己的房間,開始寫作業。為了以後的日子著想,還是趁現在這種時候多寫點作業是上策,反正我也睡不著。
可是,我腦子裡卻在不停地思考。難道警察不守在我家附近保護我嗎?伯爵說下一個目標會是我,但是警方大概還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作為我來說,當然希望是伯爵弄錯了,但也不想別的孩子受到傷害。
那種不限定行兇對象的犯罪好像叫無差別殺人,這種犯罪其實根本沒有辦法防範。因為你無法預知他要殺害的對象到底是誰。如果真的擔心害怕,那就不能邁出大門一步了,而且就算呆在家裡,也不能保證絕對安全。
以前在電視上曾經看到過美國發生的恐怖事件,毫不相關的市民被恐怖分子無辜地殺死。像那種炸彈突然爆炸之類的事情,如何才能防範呢?這種恐怖事件起碼有一些起因,比如國家和國家之間發生了戰爭,關係惡化等等。他們一定是為了給那些被殺害的同志、朋友報仇才那麼做的。他們受到美國人的傷害,然後他們再向美國人復仇,這就如同被某個男人打了之後,受害人想要殺死那個男人一樣,不是某個人單方面的責任。但是,這些復仇的人一定想讓對方知道一下自己的痛苦。比如有人被某個學校的學生門毆打後,他會想讓那個學校的某個人也嘗嘗苦頭。通過這種辦法,他就可以把自己的痛苦傳達給對方。
但是,一個人對那些毫不相關的某個人下毒手,奪取他(她)的生命,這怎麼也無法理解。他對社會有什麼不滿嗎?如果真的有什麼不滿,可以努力申訴啊。難道因為無處申訴而選擇隨便殺人嗎?我怎麼也想不通。
也許殺生……(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