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天 榴槤再現

Happy Death Day 1 自殺屋黃泉路和殺人魔榴槤

如今已成慣例的預告。

今天說點什麼呢?

榴槤似乎遇到了麻煩,今天就談一談『殺人』吧。

於是。

為什麼不能殺人?

這是非常了不得的質問。這個質問太惡質了。能瞬間完美地回答這種質問的傢伙反而會覺得可怕。對於說『不行就是不行啦』或者『法律規定的嘛』之類的傢伙能持有好感。

但是存在這個疑問以前,能體會到社會和平的實感。對這個疑問,正因為無意識的覺得「不能殺人」的前提條件下才會存在的問題。大家了解的潛規則下,覺得殺人是不可以的。

嘛,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

沒有理由不殺人。但是也沒有殺人的理由。

僅僅這樣而已。

自我出生起,一次也沒想過要殺人。(大哥去死之類的話只是玩笑而已。雖然希望去死,但是完全沒有殺掉的想法。)

憎恨的傢伙和混帳一樣的傢伙雖然有很多,不過就算不 動手遲早會死吧?只是這樣想而已。

不管是什麼樣的人,過了一百年自然就會死不用去搭理。

為什麼大家不能發覺這種事呢。

啊,不過我就不同了。等我死了,世界大概會有翻天覆地的變化哦。雖然還沒死過無法預測。

而且,斷言「不可以殺人」也有點太勉強。

死刑也好,正當防衛的話就OK也好,例外太多了。而且我們是在很久以前經過戰爭戰役中倖存下來的大量殺人犯的子孫。

不可以殺人,只是法律、倫理、道德問題而已,並不是真理。

結果,我覺得法律和宗教沒什麼兩樣。兩邊的目的,都是為了迎合社會或社團、製造有利於己的人類而已。

殺人,沒有意義也沒有價值。

自己的身體並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所有物。

這時,突然想起解決辦法。

『不用。只要今天一天就可以。我家只會閑置今天而已。』

只有殺人才可以滿足的她,努力為自己奪得幸福。她死了世界會變得平和一些,但是這些跟她沒有關係。

所以,我的屍體怎麼樣都無所謂。

要等事態平靜下來,至少要等一年吧?

『因為是朋友哦。還需要其它理由嗎?』

謳歌人生嗎。

一邊發出悲鳴,一邊在家裡打滾。話雖如此沒有可以打滾空間,以極小的幅度來回走。從上往下看的話一定會很噁心吧。

話說,每次打都會變嗎。那個口號。

明明說了一大堆帥氣(自稱)的話,到了這裡卻因為沒錢沒死成,這是怎樣啊?

「啊哈哈。」

「嗚哇—,完全迷糊啦,忘得一乾二淨。」

把家裡的電腦和電視賣了夠不夠呢?

我應該很健康,所以腎臟或角膜之類的應該能大賣吧。

又不能帶著通緝犯的榴槤到處跑。

話又說回來真來勁啊,榴槤那個傢伙。

『可是……,今天需要採購死土……(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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