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離別的彼端
因此少女以回憶為食 1
我將夢殺害的時候,還只有十歲。
——之前還是活生生的夢,身體已經完全變冷。
用在門把手上系著的毛巾,自縊而死。
我最初,還以為是什麼惡作劇。
因為回到家以後就看到妹妹死了,這種事怎樣都無法想像得到。
不,不對。當時的我是能夠想像得到這種情景的。自殺這樣程度的事情,對我而言並非是非現實的。因為母親也是這樣死去的。
也因此,我移開了視線。從夢的身上,從母親去世的事上。光想著不使自己受傷,而對夢見死不救。
因此,夢就和被我殺害的無異。
已經想起來了。
一度忘卻的回憶。
過去曾被飴所吞噬的,我的過去。
我和夢並非是在靈戶路鎮這樣的鄉下、而是在大城市裡被生下來的。雖然父親是非常普通的工薪階級,但母親卻從事著歌手這個較一般社會而言相當與眾不同的工作。
母親所唱的流行音樂,既不能說好賣,也不能說不好賣。
知道的人當然知道,不過在當時沒有記住她的人佔了多數,就是這個樣子吧。
父親和母親,以前是很溫柔的。至少在剛開始懂事的時候,有著很甜蜜的回憶。
但好景不長,之後他們都變了。母親得了心病,而在這之後父親好像被傳染到了一般也得病了,兩個人都變得很奇怪。
母親的被認同欲強到了說是異常的程度也不為過,並且對於被世間所遺忘這件事極端的恐懼。
就算說她是只想著表現自我,通過不停的自我表現來引起別人關注的這類人也不為過。
「歌聲能拯救人的心靈。因此,媽媽才唱歌的哦。」
這是母親所說過的話。母親肯定是將歌唱當作是與世界的聯繫了吧。她一定是無論如何都無法忍受孤單寂寞而總是在渴求著什麼吧。
接著,在這個目前不在這個鎮上的外公外婆所擁有著的粗點心店裡,我開始了新的生活。
但是夢因為害怕而哭過了頭,吵到了附近的人。所以之後就變成由哥哥來代替夢被挨打了。
而且本來,伯父伯母似乎就不喜歡小孩的樣子。
即使在說話,也不明白她在說的是什麼。只是每天都說著「不想被人忘記。想變得耀眼。」一整天都在哼著歌。
今天發生了一件非常討厭的事情。
從開始寫日記起,已經過去五年了。
人類也好,大人也好,對於這樣的存在,我都無法打開心扉。特別是對於『家人』這種存在,我打從心底覺得不擅長應對。
因為哥哥大人向夢哭訴的緣故,所以夢摸著他的頭安慰他。
值得慶幸的是,從那以後伯父就再也沒做過這樣的事了。
所以夢也是,相信著這樣子做了以後,夢的心情就能留在某處了,才寫著日記的。
你以為平常都是誰在照顧你們的,伯……(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