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取代自我介紹的回憶——前天才美少女作家
文學少女 1 渴望死亡的小丑
一直以來,我過著羞恥的生活。
覺得自己就像白羊群中那隻最不協調的黑羊。
無法跟同伴們一起感受喜悅,一起感受悲傷,吃相同的食物。同伴們內心的感動——愛情、溫柔、體貼等等情意都無法理解的悲慘黑羊能做的事,就是對著身上的黑色毛皮撒上白粉,假裝自己也是一隻白羊。
所以,現在的我依舊戴著面具,繼續扮演小丑這角色。
一直以來,我過著羞恥的生活。
咦?是誰曾經說過這樣的話?
是藝人?運動選手?還是因為貪污遭逮捕的政治家?
算了,別計較了。
我才剛升上高二,就提什麼「一直以來」的,未免太誇張了。不過十四歲的我所經歷過的事真是驚天動地。就像驚濤駭浪般,搞得我天翻地覆,才短短一年的時間,竟讓我覺得自己的人生好像就此結束了。
因為那一年裡,我以謎樣的天才美少女作家身分紅遍全日本,備受矚目。
事情是發生在我國三那年的春天。
那年我十四歲,但馬上就要迎接十五歲了,是個非常平凡的國中生。有朋友,也有喜歡的女生,日子過得很有趣。像是吃錯了葯一樣,我拿生平寫的第一本小說投稿參加文藝雜誌的新人獎比賽,沒想到竟然以最年輕的小說家身份獲得大獎。
故事內容是位女孩以第一人稱講述故事,加上我又用了井上美羽的女孩姓名為筆名,結果雜誌社就以——
『史上最年輕!獲得大獎的國中三年級十四歲少女!』
『真實的筆觸與細膩的感性鋪陳,讓每位評審讚不絕口!』
這樣的字眼大肆宣傳。
唉呀,真的覺得很丟臉。
「少女作家比較受歡迎,還是以戴著面具的謎樣美少女身分推出吧!」
在編輯部人員的強力勸說下……
(既然戴著面具,怎會知道是美少女?)
搭電車時,可以看到以超大字體印著書名的廣告看板掛在車內;一走進書店,就看到附著美麗書腰的作品被擺在收銀機前,堆積得像堅固的要塞一樣。
我嚇呆了。
他們惶恐地說著。
「聽說是貴族的後代,是位千金大小姐,所以才不肯公開真面目。」
家人也覺得茫然。
我懷著想在全國各地低頭認錯的心情,最後還發生這樣的事——因為壓力過大導致患上氣喘,在學校昏倒被送進醫院,還不顧顏面地啜泣哭喊「再也無法寫小說了」。後來還拒絕上學,讓爸爸、媽媽和妹妹都很擔心。
「這本書的作者美羽還是個國中生啊。是個怎樣的女孩呢,應該很可愛吧。」
可是,為什麼我會再度拾筆寫作?
「應該是吧!總之『文學少女』這個名詞給人的感覺就是——她一定是位清純美少女。啊~美羽真是太萌了~好想娶她當新娘~」
每……(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