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鼠(5/19)
前巷說百物語 下卷
同樣被濺得濕漉漉的林藏緩緩起身。
「又市。」
「別再給我嘮嘮叨叨的。咱們江戶人可沒什麼好性子。」
「什麼江戶人?你根本是武州人。」
話畢,林藏跳上土堤,一溜煙地爬向石牆上。
月光在他身後探出了頭,林藏霎時被映照成一抹黑影。
又市抬起頭來。
逃離京都時,也是在如此夜晚。當時你背後挨了一刀,你那姑娘給人從盾劈到了腰。姑娘都斷氣了,你卻仍死命背著她——
那夜,我可辛苦了。
你雖說我是個好逞強的窩囊廢。
但我可從沒在你眼前落過一滴淚。
而你,卻每回都哭得稀哩嘩啦的。你說自己丟不丟人?
——林藏,是不是?
「你也給我好好活下去。」
拋下這短短一句,靄船林藏便轉過身子,飛也似地奔上橋頭。
就這麼頭也不回地逃離了江戶。
【參】
當天,南叮奉行所定町回同心志方兵吾甚是忙碌。
平日,志方對町方同心這職銜與職務並無任何不滿,但當日可就厭惡難耐了。不僅案發處擁擠不堪,還得被迫仔細端詳這種東西——教他巴不得賣了自己的同心身分。
志方站在麴町自身番屋的白砂上。
緊接著,又差了個信使趕赴奉行所求援。此事絕非志方一人所能處置。
「打零工的——鳶職?不是町火消的人夫?」
「絕、絕無此事。昨夜,不,直至今晨,皆有捕快留守此處,亦有人巡視屋外。孰料……這……唉,竟然——」
沒錯——的確是如此。
豈有此理?志方說道:
任誰見了,都要認為如此暴行不可饒恕。
原本不過是無名死屍,聽到名字,才想起這幾人原本也是血肉之軀。
「不——此話保證屬實。光是小的親耳聽見的,便有五件。據說死者均為無宿人或野非人之流——雖知人命無貴賤之分,但似乎正因死者身分低賤,未受任何重視。」
「沒錯,既生為人,本應無貴賤之分。但大人可要想想,咱們百姓並無切腹之責。武士蒙羞須切腹以明志,然小的這等百姓並不須為此自戕。由此可證——武士與百姓的確有別。制裁小的之法,不同於制裁大人之法。即便大名為惡,町方的大人亦不得將之繩之以法。大人能逮捕的,僅限於咱們百姓,同目付大人(注17)不得逮捕莊稼漢是同樣道理。」
「倒是。」
「但——」
死狀之凄慘,實難名狀。
萬三打斷志方的話說道:
眼見萬三這副神情,志方多少冷靜了下來。
再聽下去,心中只會更難捱。
「大人為人處事光明正大,小的比誰都要清楚。深知大人為信為義,甚至不惜赴湯蹈火。大人生性本是如此,小的此言絕非奉承。正是為此,小的即便力有未逮,亦深以輔佐大人為榮。故大人此番義憤,……(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