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肆章 軍大學(5/5)

幼女戰記 1 Deus lo vult

簡單來講,軍中除了魔導師外是個男性社會。實際上,就連魔導師也大都是男性。當然帝國軍是會依照紀律規則來決定女性軍官的待遇。在很有帝國風格的周詳軍規中,當然也有明確規定女性軍人所要遵守的軍規。

話雖是這麼說,但在魔導師出現以前,數量稀少的女性軍人大都是皇族。基於這種前提制定的軍規,是假定皇女與皇女侍從在進行名義上的從軍義務所制定,時代錯誤得相當嚴重。不過對於皇族不會分配到的,擔任最前線勤務的魔導師,近年來仍不免是大幅修改規則,調整為適合實戰的內容。儘管如此,關於後方的女性軍官待遇,大半仍舊是以貴族或皇族的女性為前提,實際上就像是本寫滿陳腐規範的禮儀書。

而且因為就讀軍大學的女性軍官人數是絕對性的不足,所以任誰也沒有想特意去修改軍大學的規範。結果讓本來以皇族女性在軍大學實習為前提制定的規範,就這樣保留下來。不只是幾十年前,甚至讓人想問這是幾世紀前的時代錯誤規則,在帝國只要尚未遭到修改廢止,就仍然具有效力。這算是官僚主義的不良弊害,就算是享有特權的規定,只要是規定就得去遵守,這就是帝國的規則。因此,讓譚雅過著在相較之下算是走在紅地毯上的旅行。

本來這趟旅行的目的非常簡單明了。是在思考極度遲鈍的極限狀況下,進行耐力訓練兼現地實習。參謀在精疲力盡時靠氣勢制定的作戰,大都會是迂級的核地雷這點,就連譚雅也能理解。正因為如此,看在軍大學的教官們眼中,實戰經驗豐富並具備適當體力的提古雷查夫中尉,根本就沒必要視為女性給予優待。而已經化為古籍的女性軍大生的規則當中,並沒有規定到「魔導軍官」的待遇。換句話說,儘管不能無視「要給予女性軍官適當的宿舍」這條規定,但只要沒有規定「不能讓女性魔導軍官背負重物」,就算在一般行軍時嚴厲對待也沒有問題。

因此,這次就以魔導師有演算寶珠的輔助式協助為由,要她義務帶著重機槍的仿製品並全副一武裝參加這趟參謀旅行。別說是一般的全副武裝,還得扛著重達五十公斤的重機槍爬山。只要譚雅本人能剋制住大叫虐待兒童的衝動,這裡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問題。

當然,他們走的不是遠足路線,而是山嶽旅團訓練時的地區。這讓她確信,設計制度的人絕對是個虐待狂。就連身穿輕裝的山嶽旅團都會哀號的路線,居然要她帶著重裝備爬上去。

不過話雖如此,但就以目的論而言,這樣做並沒有錯。

但就個人來講,應該是要努力讓參謀不會陷入疲態吧?讓人會不經意產生這種念頭……(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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