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的守則(上篇)(2/3)
驚爆危機 23 真是危險的九死一生?
林水點頭同意小要的說法。
「嗯。可是,這也無法構成駁回他們申請的理由。原本,本校對成立社團向來態度寬容。譬如去年,即使有空手道社,也仍然承認『空手道同好會』的設立。」
「噢,是椿同學他們的……」
「再說,校內公然攜帶模型槍的相良同學也被糾舉……」
也就是說「既然身為學生會成員的相良宗介OK,沒道理不承認這種社團!」
即使對於能言善道的林水來說,也是多少戳中痛處的責難。
身為學生會會長的林水的基本態度上,就宗介持械給予「校規並未禁止」、「維持校內治安必要的裝備」及「事實證明他的裝備曾有助於制止許多災難」等種種理由。
若只是單純從旁聆聽,會冒出「為什麼光靠這些理由就能說服教職員!」等自然的質疑──但這部分就有賴於林水敦信的外交與交涉手段。
不過,小要也隱隱約約想像得到,林水也有運用政治伎倆,來解決那些無法以表面方針收拾掉的問題。
「我秉持達成儘可能公平的主義。因為我並非獨裁者,只是利益代表者。」
林水說道:
「然而,任意成立同好會也令人困擾。若接受所有意見,同好會總數將可能高達三位數。譬如與電玩相關的同好會申請上,就有『家用電玩同好會』、『大型電玩同好會』、『懷舊電玩同好會』、『歐美電玩同好會』、『TCG同好會』、『TRPG同好會』、『戰爭遊戲同好會』、與『線上遊戲同好會』等令人頭疼的數量。在我眼中看來全部都一樣……但對他們來說,彼此之間都有微妙的差異,不知為何似乎就是無法融洽相處,實在是難以理解。前幾天還曾有所謂『十八禁遊戲同好會』的申請。」
「明…明明是高中……為什麼?」
「誰曉得,大概有什麼誤會吧。」
林水簡單帶過小要的疑問,繼續說道:
「總之,基於前述理由,不能輕易承諾他們的要求。於是我提出條件。告訴他們既然要背負本校校名,就算是社團活動,也必須展現出與此相稱的實力。」
「對生存遊戲的那群人說?」
「嗯,完整的原話是──」
林水目光轉向以「稍息」姿勢佇立不動的宗介。
「在適當的場所進行比賽,如果能打倒學生會的菁英──也就是打倒相良同學,就加以考慮……事情就是如此。」
「就算是遊戲,也不能跟你組隊。」
「我果然還是……無法將背後託付給那種人。」
稍微思考一番,小要有個提議。
畢竟是宗介的本行,區區的狂熱分子者哪能敵得過。這是事實。
宗介當下出口拒絕。
大受刺激。
「我知道。若光以槍解決十名對手是有點麻煩……不過並非解決不了的數量。……(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